掌上梅州讯近日,城山天际线杂乱等问题 ,卷梅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 。州出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。台中黄塘河 、心城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。区滨百岁山山体及外围延伸区。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 ,
《规定》指出,禁止填埋湿地、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 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。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,天鹅山 、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 ,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,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。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落实防治措施,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且不能超过其到河道临水控制边线距离的一半;每隔不超过200米,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,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 、可调整指标,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,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。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,《规定》明确 ,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,周溪河、明阳寨 、程江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,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、推窗观山水 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 ,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,让市民出门见绿、佛子高、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 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 ,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叠加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,遮山挡景、
《规定》还明确 ,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
《规定》落地后,梅花山、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但不得降低景观生态功能及突破总规强制性内容 。三丰山 、减少山体开挖。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,白宫河两岸腹地;临山区域包含清凉山 、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
据了解 ,
